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保障无人艇在其生命周期内持续符合安全和环保技术标准,我局组织制定了《无人艇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二次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众可以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箱反馈。邮箱地址:cgc@msa.gov.cn。
(二)通过信件反馈。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技术规范处(100736)。
二、本次意见征集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24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5年6月24日
附件1 《无人艇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无人挺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简要编写说明.wps
附件3 意见反馈表.wps
提示
您即将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