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的从业管理,规范船载危险货物申报、报告或者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行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对《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如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chenkangqun2020@163.com;
2. 传真:010-65293424;
3. 联系电话:010-6529258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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