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氢燃料动力船舶在其生命周期内安全可靠的使用,我局组织制定了《氢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hgfyjs@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日。
附件1 氢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意见反馈表.doc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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