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外高桥基地码头前沿水深测量—沪航通〔2025〕0614号

来源:浦东海事局 文号:沪航通〔2025〕0614号 发布时间:2025-07-21 15:3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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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0700-1800时。
作业地点: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外高桥基地码头前沿(外高桥基地码头:上游自码头引桥,至上海航道局码头下游缆桩往下游120m止,码头前沿向江心测至浮码头及连线,码头后面测至内侧码头边沿)。
作业方式:使用测量船舶为升海测10号,主要用于码头及周边水域的测量。测量船进入作业区后,按照设计好的计划测线航行,测量水深。
安全作业区:作业期间,划定作业船舶艏艉各长30米、左右两舷各宽20米范围内水域业为安全作业区,无关船舶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航行、停泊、作业。本安全作业区使用期限截止至本工程结束。
注意事项:1、作业船按规定悬挂号灯号型,保持AIS正常开启;
2、作业船加强高频值守和动态通报,保持正规瞭望;
3、船舶航经作业水域时,应保持安全间距,注意避让;
4、遵守水上交通管控特别要求,服从现场交通组织;
5、风力大于7级或能见度小于1000米时应暂停施工。
 
2025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