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振东集装箱码头停靠驳船集装箱起重机船岸过驳作业—沪航通〔2025〕0626号
来源:浦东海事局
文号:沪航通〔2025〕0626号
发布时间:2025-07-24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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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振东集装箱码头停靠驳船集装箱起重机船岸过驳作业 作业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3日,限白天(0600-1800时)作业。作业地点:振东集装箱码头前沿水域,具体为以下四点围成的水域:A. (31°22'36.214''N,121°34'39.551''E) B. (31°22'29.525''N,121°34'55.938''E) C. (31°22'32.506''N,121°34'37.358''E) D. (31°22'25.550''N,121°34'53.854''E)。作业方式:振驳20靠泊振东码头预留位置,靠泊好后,卸工装排轨道,驳船振驳20转向90°顶靠,振华拖12横在驳船振驳20船头,振华拖13协助。上下游横缆带好后由振华拖12开车顶住振驳20,振华拖13在外侧50米处警戒,利用涨水时段和驳船调拨压载水和排水把桥吊拉上船。绑扎完成后,利用振华拖12让振驳20顶靠码头,把岸上的旧桥吊装上船后平靠码头待航 。安全作业区:划定施工作业水域为安全作业区。在安全作业区内,施工作业期间无关船舶未经海事主管机关同意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使用期限至施工作业结束。注意事项:1.作业船按规定悬挂号灯号型,保持AIS正常开启;2.作业船加强高频值守和动态通报,保持正规瞭望;3.船舶航经作业水域时,应保持安全间距,注意避让;4.风力大于6级或能见度小于1000米,作业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