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海事局关于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工程(一期)新增作业船舶的通告

来源:防城港海事局 文号:桂航通〔2023〕0573号 发布时间:2023-11-30 17:0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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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2号泊位工程(一期),因工程作业需要,新增作业船舶“新港湾66工”。为确保船舶航行和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作业时间: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20日

三、施工船舶:“新港湾26号”、“新港湾66工”。

四、施工安全作业区:在以下七点顺次连线围成区域

A:21°31′58.92″N/108°21′20.04″E、

B:21°31′58.92″N/108°21′42.28″E、

C:21°32′25.08″N/108°22′29.80″E、

D:21°32′20.40″N/108°22′32.60″E、

E:21°31′56.28″N/108°21′48.60″E、

F:21°31′45.37″N/108°21′48.59″E、

G:21°31′45.38″N/108°21′20.04″E。

五、施工内容:起重安装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警戒护航措施。施工作业船舶按规定显示施工作业信号并加强瞭望,做好与过往船舶的联系及避让。

(二)施工单位加强作业船舶管理,禁止无关船舶参与工程施工作业。

(三)航经该附近水域船舶,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作业提前结束将不作另行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

                           2023年11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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