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施工航行通告—苏航通〔2025〕0116号

来源:南通海事局 文号:苏航通〔2025〕0116号 发布时间:2025-02-11 17:5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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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工程施工作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

二、施工水域

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洋口作业区,以下诸点连线围成的水域:

A:32°33′27.49″N/ 121°24′27.33″E、

B:32°33′30.06″N/ 121°25′11.74″E、

C:32°33′02.28″N/ 121°25′03.38″E、

D:32°32′29.76″N/ 121°25′17.91″E、

E:32°32′12.27″N/ 121°25′17.64″E、

F:32°31′54.08″N/ 121°24′58.60″E、

G:32°31′53.76″N/ 121°24′33.21″E、

H:32°32′58.18″N/ 121°24′21.75″E 。

三、安全作业区

安全作业区范围同以上施工水域范围。

四、施工船舶

航工桩801、浙定工1009、航工桩七、工驳46号、金祥2号、航工2002、金达818、红吉2、源长5、利洋6、海交818、海锐66、利进3。

五、施工内容

本工程在上述施工水域开展江苏国信如东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配套码头建设施工。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进行作业,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和防污染措施。

(二)施工船舶应在核定范围内作业,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和警戒,开启AIS,保持VHF16频道值守,主动发布信息,加强与周边船舶联系。

(三)如遇大风、能见度不良等情况,船舶应停止作业,及早选择安全水域停泊,落实各项安全和应急处置措施。

(四)航经作业水域船舶应加强瞭望、注意识别,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采用安全航速,谨慎通过。其它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内。

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南通海事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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