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船员服务业务监管,提升船员服务质量,我局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船员服务业务质量有关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cygl@msa.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员管理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2年11月17日
提示
您即将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