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长燃马鞍山港区加油站撤站趸船起锚(含拖带)作业的通告

来源:芜湖海事局 文号:芜航通〔2025〕0037号 发布时间:2025-06-26 16:3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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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扬子航道工程有限公司拟开展中长燃马鞍山港区加油站撤站趸船起锚作业,并拖带航行至船厂维修、码头停靠。为保障施工作业船舶和其他相关船舶的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作业时间:

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6日。

二、起锚及被拖船舶概况:

“长芜趸 B-016 ”轮,总长 65米,船宽 13米,型深 2.6米。

拖航时船队长度 96米,总宽度1 3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9.2米。

“长燃油 2001”轮,总长 80 米,船宽 16 米,型深 3.8 米。拖航时船队长度 114米,总宽度1 6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19.2米。

三、施工作业水域:

趸船起锚作业位于长江下游马鞍山水道左岸小黄洲洲尾,中长燃马鞍山港区加油站(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393公里处)水域。

拖带航经水域:“长芜趸 B-016 ”轮由中长燃马鞍山港区加油站至枞阳泰航船厂(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601 公里处)水域范围内;“长燃油 2001”轮,由中长燃马鞍山港区加油站至长燃芜湖港区加油站(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433 公里处)水域范围内。

四、施工作业船舶:打捞20号、皖消救拖3201(顶推)。

五、施工作业方式:起锚、拖带等。

六、注意事项: 

1.为保障过往船舶通航安全,航经该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与施工船联系,保持正规了望和安全横距,谨慎操作,缓速通过,以策安全。禁止一切与施工无关的船舶进入施工水域。  

2船舶编队航经渡运水域、通航密集区、锚地、码头、施工作业区等水域时,要备锚了头,保持安全航速,谨慎操作。

  3.船舶编队在长江航行,必须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四川至安徽段船舶航行规则》和其他相关海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所经水域的海事指挥中心或交管中心报告船舶动态,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                        

4.船舶编队航行应在白天进行,遇能见度不良、风力大于5级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航行。

5.船舶编队应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了望,谨慎操作,注意过往船舶动态,随时与其保持密切联系;过往船舶应加强与船舶编队联系,注意识别,谨慎会让,以策安全。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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