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龙口7-6工区拖缆三维地震资料采集项目南段临时安全作业区的航行通告-鲁航通〔2024〕0258号

来源:烟台海事局 文号:鲁航通〔2024〕0258号 发布时间:2024-04-26 16: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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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时安全作业区时间及范围

渤海,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7月25日,在以下4点连线水域范围划定为龙口7-6工区拖缆三维地震资料采集项目南段临时安全作业区:

A:38°30′00.0″N/120°07′18.0″E;

B:38°18′11.1″N/119°58′38.9″E;

C:38°28′19.5″N/119°36′16.9″E;

D:38°30′00.0″N/119°37′38.7″E。

二、作业船舶

海洋石油719、海洋石油718。

三、有关要求

1.作业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瞭望,强化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并做好恶劣天气应对工作。

2.未经许可,无关船舶不得进入临时安全作业区;确需进入临时安全作业区各船舶,应提前与作业船舶沟通协调,及时做好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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