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江天门段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来源:湖北省天门市地方海事局 文号:天交航[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10-03 16:1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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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船舶、有关单位:

10月1日08:00时,丹江口下泄流量10200立方米每秒,预计24:00时左右兴隆水利枢纽下泄流量将达10000立方米每秒,根据《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汉江天门段水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3年10月2日12:00 时起,至兴隆水利枢纽下泄流量满足通航条件时结束。

二、管制水域

汉江天门段。

三、管制措施

禁止所有船舶航行(防汛救灾、航道养护、水文监测等船舶除外)。

四、注意事项

(一)望各相关船舶、单位根据航行通告内容及时调整船舶运输计划,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并服从现场海巡艇指挥,以策安全。

(二)解禁船舶在开航前,应加强航道、水文、气象、地灾等信息的收集,全面掌握、评估拟经航段的通航条件,确保航行安全。

(三)管制结束后船舶应依序开航,与它船留足安全距离,服从当地水上交通监管机构指挥,严禁抢航。恢复通航后不另发通告。

 

 

天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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