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汛期小江开州段进出港船舶实施管控措施的航行通告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地方海事处 文号:开州交执通〔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5-19 10:38 [字体:]
分享到:

因三峡库区水位消落,为保障汛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小江开州段进出港船舶实施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水域

小江航道开州段(小江养鹿小河河口以上航段)。

       二、管控时间

    2025年汛期。

       三、管控措施

(一)船舶尺度管控

1.三峡坝前水位153米至150米时,进出港船舶尺度总长不得超过100米。

2.三峡坝前水位150米以下至148米时,进出港船舶尺度总长不得超过85米。

3. 三峡坝前水位148米以下时,小江航道开州段全面禁航。

4. 小江白家溪上马蹬以上水域汛期全面禁航。

(二)船舶调度管控

1. 白家溪水域停泊、作业船舶总艘数不得超过6艘。

2. 船舶进入开州水域前,应提前联系开州港调度人员,获取调度信息,听从港口调度人员调度安排。

3. 船舶等待进入开州水域期间,应在养鹿大桥以下水域选择安全锚泊区锚泊等待。

         四、注意事项

1.开州小江水域严禁船舶夜航;船舶遇大风、洪水等恶劣天气水文情况时,严禁冒险航行、作业。

2.汛期结束后,自动解除白家溪水域船舶艘数限制管控;三峡库区正式蓄水且水位达到153米以上时,自动解除进出船舶尺度总长限制管控。解除相关管控不再另行通告。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5月19日

提示

您即将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