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峡库区水位消落,为保障汛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小江开州段进出港船舶实施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水域
小江航道开州段(小江养鹿小河河口以上航段)。
二、管控时间
2025年汛期。
三、管控措施
(一)船舶尺度管控
1.三峡坝前水位153米至150米时,进出港船舶尺度总长不得超过100米。
2.三峡坝前水位150米以下至148米时,进出港船舶尺度总长不得超过85米。
3. 三峡坝前水位148米以下时,小江航道开州段全面禁航。
4. 小江白家溪上马蹬以上水域汛期全面禁航。
(二)船舶调度管控
1. 白家溪水域停泊、作业船舶总艘数不得超过6艘。
2. 船舶进入开州水域前,应提前联系开州港调度人员,获取调度信息,听从港口调度人员调度安排。
3. 船舶等待进入开州水域期间,应在养鹿大桥以下水域选择安全锚泊区锚泊等待。
四、注意事项
1.开州小江水域严禁船舶夜航;船舶遇大风、洪水等恶劣天气水文情况时,严禁冒险航行、作业。
2.汛期结束后,自动解除白家溪水域船舶艘数限制管控;三峡库区正式蓄水且水位达到153米以上时,自动解除进出船舶尺度总长限制管控。解除相关管控不再另行通告。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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