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港大沽口港区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二期)施工的通告-津航通﹝2023﹞0119

来源:大沽口海事局 文号:津航通﹝2023﹞0119 发布时间:2023-11-10 15:3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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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业时间:2023年11月1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日昼夜施工。

二、施工区域(安全作业区):大沽沙航道南侧,与已建成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工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码头相接。施工区域(安全作业区)为以下4点依次连线水域范围内:

A:38°55.54′N/117°49.14′E;

B:38°55.51′N/117°49.27′E;

C:38°55.42′N/117°49.23′E;

D:38°55.45′N/117°49.10′E。

三、施工船舶:方驳100、方驳101、方驳112、方驳122、交工58、交工60、交工66、交工67、交工72、打桩22、平洋006、长富1、明源1006,共计13艘船舶。

四、作业方式:方驳100、方驳101、方驳112、方驳122负责预制构件运输;交工58、交工60、交工66、交工67、交工72负责拖带;打桩22负责打桩作业;平洋006、长富1负责转运泥浆;明源1006负责起锚作业。

五、注意事项:1.施工船舶按照《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显示号灯号型,白天悬挂“球-菱-球”号型,夜间显示“红-白-红”环照灯光;2.施工船舶保持 VHF10 频道守听,服从交管部门指挥;3.过往船舶应加强瞭望,注意施工船舶动态,主动联系,注意避让,以策安全;4.施工船舶穿越大沽沙航道须提前与大沽口海事局指挥中心VHF10频道联系,取得交管部门的同意。

希各航船注意。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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