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江口水域水生生物监测
沪航通〔2024〕0607号
作业日期: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20日;11月2日至11月20日,白天作业。
作业水域:长江口水域以下点位内水域:
A 31°39′06″N/121°16′06″E;B 31°35′06″N/121°21′06″E;
C 31°30′36″N/121°28′48″E;D 31°30′00″N/121°38′24″E;
E 31°25′12″N/121°45′36″E;F 31°24′36″N/121°34′00″E;
G 31°22′06″N/121°35′48″E;H 31°20′00″N/121°39′30″E;
I 31°21′58″N/121°42′32″E;J 31°21′55″N/121°42′38″E;
K 31°18′00″N/121°45′00″E;L 31°18′12″N/121°42′30″E;
M 31°15′06″N/121°46′48″E;N 31°11′36″N/121°49′48″E;
O 31°08′30″N/121°53′24″E;P 31°05′00″N/121°56′00″E。
作业方式: 由上海喜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作业船“沪崇渔工25001、沪崇渔工25002” 在作业水域内进行渔业资源采集和调查。
注意事项: 1.作业船按规定悬挂号灯号型,保持AIS正常开启。
2.作业船加强VHF06频道(121°51′E线以西)/16频道(121°51′E
线以东)值守和动态通报,做好警戒,主动联络。
3.船舶航经作业船舶时,谨慎驾驶,保持安全间距,注意避让。
4.长江上海段作业时,风力大于7级或能见度小于1000米时,应停
止作业;长江口及杭州湾作业时,风力大于7级或能见度小于1海
里时,应停止作业。
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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