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时间:2024年8月7日到2024年12月31日。
二、施工区域及安全作业区:
点A(东经121°03′07.83″北纬40°18′01.46″)
点B(东经121°05′05.28″北纬40°18′38.61″)
点C (东经121°03′01.39″北纬40°22′28.11″)
点D(东经121°01′03.84″北纬40°21′50.94″)
以上四点连线围成的水域范围内区域
三、施工单位: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四、施工船舶:蓝鲸7500、滨海108、聚力、大力号、沪救捞62、联合海工5002、青港拖2、新腾洲18、海
盛达16、德澔、浩昇877、海之瑞拖686、鲲润六号、新腾洲拖68。
五、注意事项:
1、施工船应按照相关规定悬挂和显示号灯号型,加强瞭望,守听甚高频,与过往船舶保持联系;
2、施工单位应安排专用警戒船,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警戒,确保安全;
3、施工单位须落实有关防污染措施,防止污染海域环境;
4、施工单位应注意接收气象信息,遇有恶劣气象应及时停止作业,回港避风;
5、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6、从事施工作业的船舶应当在核定的安全作业区内作业,并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7、其他无关船舶、海上设施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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