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目前的航道、冰情、水情等相关信息,黑龙江上游894公里至黑龙江中游739公里段即将全线进入流凌期,不具备明水期通航条件,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请各有关单位、船舶注意如下事项:
一、自2023年11月4日1700时起,黑龙江上游894公里至黑龙江中游739公里段通航水域禁止船舶航行(气垫船和搭建浮箱固冰道通船舶除外)。
二、黑河口岸运所有明水期运输船舶自2023年11月3日1700时起禁止航行、逊克口岸所有运输船舶自2023年11月4日1700时起禁止航行,返坞船舶除外。
三、本《航行通告》发布后,船舶有生产紧迫需求的,可由船舶或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代理人向始发地、途径地、目的地海事处报告航行计划、应急预案和安全承诺。经相关海事处核实情况属实的,且认为江段不存在冰损风险的,核准后船舶方可航行。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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