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秦淮河已进入枯水期,为维护秦淮新河水域水上交通秩序,防止船舶搁浅事故发生,保障航道畅通和船舶过闸航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秦淮新河水域实际情况,现对进入该水域船舶实施限航,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航对象:吃水超过3.3米所有单船、船队。
二、限航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12时起。
三、限航要求:
1.限航船舶在限航时间内不得进入秦淮新河水域;
2.船舶不得谎报吃水,未经调度,所有船舶不得进入船闸引航道水域。
3.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根据秦淮新河水位的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所限船舶的尺寸及吃水。
如船舶违反以上规定,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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