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江吉安段至新干段禁止船舶航行的航行警告

来源:江西省吉安市地方海事局 文号:赣吉海事航警[2020]01号 发布时间:2020-07-10 16:1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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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船单位、船舶:

    近期吉安地区普降大雨,赣江吉安段、吉水段、峡江段、新干段水位急剧上涨,现赣江吉安段至新干段水位已达到警戒水位。为加强赣江吉安段至新干段区间桥区水 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护辖区桥梁、港口、码头及堤防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防止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按照省防总相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汛情水 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航时间:2020年7月10日1600时起。

    二、注意事项:

    1.各有船单位和船主应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2.辖区内所有客渡船舶应停航停渡。

    3.为确保汛期赣江吉安段至新干段地区大桥水域安全,各有船单位和船主对辖区内停泊的船舶、趸船必须留有足够保证船舶安全的人员值班,加固系泊,防止船舶锚链断裂或走锚,确保船舶和大桥安全。

    4.赣江吉安铁路大桥至新干蒋家水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公务船、防洪和民生保障物质运输的船舶,在确保满足大桥通航桥孔净空高度条件下进入赣江吉安段至新干段水域时,应提前通知海事管理机构),严禁船舶和涉水施工单位冒险航行、作业。

    5.各有船单位、船主及船员对违反航行通告规定的,海事管理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造成事故当事人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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