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江开州段进出港船舶实施管控措施的航行通告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地方海事处 文号:开州交执通〔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5-17 15:2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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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船舶、有关单位:


因三峡库区水位消落,为保障汛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小江开州段进出港船舶实施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水域
小江航道开州段(小江养鹿小河河口以上航段)。
二、管控措施
三峡坝前水位153米至150米时,进出港船舶尺度总长不得超过100米。
三峡坝前水位150米以下至148米时,进出港船舶尺度总长不得超过85米。
三峡坝前水位148米以下时,小江航道开州段全面禁航。
汛期,小江白家溪上马蹬以上水域实施全面禁航。
汛期,白家溪水域到港船舶停泊、作业总艘数不得超过7艘。船舶进入开州水域前,应提前联系开州港调度人员,获取调度信息,听从港口调度人员调度。船舶等待进入开州水域期间,应在养鹿大桥以下水域选择安全锚泊区锚泊等待。
三、注意事项
(一)汛期结束后,自动解除白家溪水域船舶停泊艘数管控措施。三峡库区正式蓄水且水位达到153米以上时,自动解除进出船舶尺度总长管控。解除相关管控不再另行通告。
(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重庆市开州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