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重庆市合川区交通局 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扰乱通航水域管理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合川交发〔2021〕74 号)要求,在合川辖区嘉陵江、涪江、渠江及小安溪共248km通航水域内,禁止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的船舶、浮动设施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禁止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请各单位、船舶严格遵守通告要求,及时完善船舶船员证书证照,重庆市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违反本通告要求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12328、023-428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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