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湖北省汉江干流丹江口以下梯级联合生态调度方案(试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梯级枢纽2024年第二次联合生态调度方案》,湖北省水利厅拟于7月12日20时至7月19日20时实施2024年第二次汉江中下游梯级枢纽联合生态调度。为保障过往船舶航行安全、涉水工程施工安全和生态调度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交通管制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7月12日20时至7月19日20时,汉江兴隆枢纽船闸暂停开放,停止开放时所有船舶禁止通过兴隆枢纽船闸。
二、请各相关船舶合理调整航行、作业计划,严格遵守交通管制要求,避免在管制时间通过兴隆枢纽船闸。
三、生态调度期间,流量、水位、流态复杂多变,各相关船舶应加强值班值守,严防船舶走锚、搁浅、翻沉;各相关港口码头要加强锚泊系固设备检查,控制船舶靠泊数量,确保自身及靠泊船舶安全;各涉水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密切关注水情变化,合理调整施工计划,严格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四、生态调度期间,汉江中下游各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负责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维护,所有船舶均应服从现场指挥。
五、恢复正常通航后不再另行发布航行通告。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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