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航通〔2024〕0119号
关于启用盘锦港荣兴港区#1、#5锚地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及船舶:
为进一步规范盘锦港荣兴港区船舶锚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启用盘锦港荣兴港区#1、#5锚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盘锦港荣兴港区#1锚地面积7.6平方公里,水深10.2-12.0米,为2万吨级及以下危险品船舶锚地,其范围为以下四点连接所围海域:
A:40°27′05.00″N,121°50′06.82″E ;
B:40°25′28.15″N,121°48′01.31″E ;
C:40°25′29.80″N,121°50′43.49″E ;
D:40°26′03.32″N,121°51′26.96″E 。
二、盘锦港荣兴港区#5锚地面积2.4平方公里,水深7.0-8.8米,为5000吨级及以下普通货船锚地,其范围为以下五点连接所围海域:
A:40°34′04.86″N,121°58′55.89″E ;
B:40°34′13.74″N,121°58′04.05″E ;
C:40°33′07.32″N,121°57′44.50″E ;
D:40°33′02.99″N,121°58′09.76″E ;
E:40°33′26.25″N,121°58′44.52″E 。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海事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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