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码头扫海
沪航通〔2024〕0312号
作业日期: 2024 年4月24日;作业时间为0800-1600时。
作业水域:在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码头扫海,测量范围:
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码头前沿及回旋水城。
作业方式:由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负责, 作业船“海测1”在作业水域开展水深测量。
注意事项:1.作业船按规定悬挂号灯号型,保持AIS正常开启。
2.作业船加强VHF06/16频道值守和动态通报,做好警戒,主动联络。
3.船舶航经作业船舶时,谨慎驾驶,保持安全间距,注意避让。
4.长江上海段作业时,风力大于7级或能见度小于1000米时,应停止作业;
长江口及杭州湾作业时,风力大于7级或能见度小于1海里时,应停止作业。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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