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游北江、西江洪水影响,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水道、紫坭河流速最高达5节,为保障水域汛期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对辖区沙湾水道、紫坭河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4年4月23日1200时起,具体解除时间待定。
二、管控水域:
广州番禺区沙湾水道、紫坭河
三、管制措施:
(一)禁止水面以上高度超16米船舶进入沙湾水道;
(二)退潮〔以海沁潮汐观测点为准〕时段禁止受限船舶通过沙湾水道上行。
(三)禁止除公务船、救助船艇以外的船舶进入紫坭河。
二、受限船舶系指:
(一)主机故障船舶;
(二)锚设备故障船舶;
(三)拖带船组;
(四)退潮时,上行航速不足3.5节的船舶,下行航速超9节的船舶。
三、注意事项:
(一)受限船舶建议临时在大沙尾水域、八塘尾水域候泊,不得并靠锚泊,锚泊时应保持安全值班;
(二)退潮期间,上行船舶应避免主机超负荷运转,并备妥双锚,主动宽让下行船舶,下行船舶应谨慎驾驶,控制航速,保持舵效,安全通过桥梁。
(三)航经船舶须服从海事管理机构指挥,如需停泊或有异常情况须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广州海事局
2024年4月23日
提示
您即将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