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安全作业区: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汀子门水道,即以①-④点(CGCS2000坐标系)依次连线范围水域:
① 29°45′41.8″N/121°58′56.0″E;
② 29°45′49.6″N/121°59′31.3″E;
③ 29°45′28.9″N/121°59′45.5″E;
④ 29°45′12.8″N/121°59′12.2″E。
三、作业方式:施工单位在上述海域进行地勘作业。作业船舶新耀辅助1,航甬2,新耀16,海应11,涌润11,涌润58,宏探77。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在明显易见处日夜显示规定号灯号型,锚缆入水处显示明显标志,与附近其他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保持VHF28频道守听。
2、及时收听气象及相关预警信息,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时,停止作业,船舶和人员及时撤离。
3、作业期间,航经及附近其他施工船舶应加强了望和联系,安全作业区外缓速通过。
4.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原甬航通〔2025〕0023号自动废止。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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