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大连乐航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青岛海运职业学校、宁波工程学院、舟山市聚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珠海九洲船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鹏星船务有限公司、武汉航道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湖北长江船员进修学校、山东省船员培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经对你单位提交材料审核,我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准予青岛海运职业学校、舟山市聚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武汉航道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等5家单位开展申请的船员培训项目,具体培训项目及规模见附件。
二、准予上海海事大学、宁波工程学院、青岛海运职业学校、珠海九洲船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大连乐航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深圳市鹏星船务有限公司、山东省船员培训中心等7家单位行政许可记载事项变更,《船员培训许可证》记载的其他事项不变。
三、同意湖北长江船员进修学校注销船员培训行政许可。
请以上获得船员培训许可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要求,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培训质量,严禁超规模、异地培训。
附件:船员培训许可及记载事项变更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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