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镜泊湖、莲花湖、牡丹江江滨段通航水域船舶停航的航行通告 ——黑航通〔2023〕0061号

来源:牡丹江海事局 文号:黑航通〔2023〕0061号 发布时间:2023-12-05 12:3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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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航道、冰情、水情等相关信息,镜泊湖、莲花湖、牡丹江江滨段通航水域,不再具备通航条件。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自2023年12月6日起,以上通航水域正式停航,请各有关单位、船舶注意如下事项:

一、自2023年12月6日起,镜泊湖、莲花湖、牡丹江江滨段通航水域禁止船舶航行,返坞(卧泊点)船舶除外。

二、船舶如有紧急情况、特殊情况,确需要航行的,可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经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航行。

三、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所属船舶和船员的管理,保障停航期间船舶安全。

四、停航期间要密切关注冰情、水情和气象信息,如有影响船舶安全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策安全,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五、船舶复航时间另行通告。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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