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岛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二期)陆岛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施工通告———鲁航通〔2021〕0132号

来源:青岛海事局 文号:鲁航通〔2021〕0132号 索引号:2021-73202 发布时间:2021-04-20 14:5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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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间:2021年4月20日-12月18日,昼夜施工。
施工单位: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船舶:中建起重6、中建拖10、宇旭888。
施工水域:在以下各点连线水域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1)35°46′09.91″N/120°09′37.79″E;(2)35°46′13.17″N/120°09′31.60″E;(3)35°46′18.26″N/120°09′32.10″E;(4)35°46′18.00″N/120°09′38.44″E;(5)35°46′17.02″N/120°09′39.47″E;(6)35°46′15.12″N/120°09′39.99″E;(7)35°46′14.14″N/120°09′41.59″E。
施工内容:灵山岛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二期)陆岛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施工作业。
注意事项:1.施工船舶应按照规定悬挂显示相应信号,加强值班,保持VHF08频道畅通,及时与过往船舶联系,确保安全。2.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信号,保持安全距离,谨慎驾驶,减速通过,与施工船舶加强联系,以策安全。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船舶管理,施工时及时提醒过往船舶注意避让,确保安全。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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