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海事局关于粤电阳江青洲一、二海上风电场MYSE11-230型风力发电机组并网测试的航行通告

来源:阳江海事局 文号:粤阳航通〔2024〕0110号 发布时间:2024-08-07 17:3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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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船舶:

受广东能源青洲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委托,中交海峰风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阳江进行粤电阳江青洲一、二海上风电场MYSE11-230型风力发电机组并网测试,为确保过往船舶安全和测试作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作业区域

分别一粤电阳江青洲一、二海上风电场内

27#机位:21°04′21.4″N、111°36′05.3″E

28#机位:21°04′08.8″N、111°36′25.8″E

两个坐标为中心,半径500m的圆形水域范围内。

三、作业船舶

三航风润、德润18、航瑞06。

四、注意事项

(一)划定以21°04′21.4″N、111°36′05.3″E、21°04′08.8″N、111°36′25.8″E两个坐标为中心,半径500m的圆形水域为安全作业区,禁止无关船舶进入安全作业区。

(二)施工作业船舶应当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瞭望和值班值守,落实安全与防污染措施,落实施工作业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的各项要求,随时采取安全措施。

(三)航经船舶应当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要加强瞭望,谨慎驾驶,使用安全航速,注意避让,加强与施工单位和作业船舶的联系协调,远离作业水域,以策安全。

(四)施工作业提前结束不再另行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阳江海事局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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