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桥运河大桥桥区水域范围调整的通告
为规范桥区水域船舶航行秩序,保障干线航道跨河桥梁和船舶航行安全,有效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桥区水域范围调整通告如下:
一、划定桥区水域的桥梁
京杭运河:施桥运河大桥。
二、桥区水域范围
上游200米,下游200米。
三、有关要求
1、桥属单位应按照《内河交通安全标志》(GB13851-2019)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船舶碰撞桥梁桥区水域水上交通隐患整治的通知》(苏桥船治〔2022〕1号)要求,设置桥区水域标志。
2、船舶进入桥区水域前,应对船舶舵、锚、主辅机、航行信号、导助航设备、船队系缆及拖带设备等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具备良好的操纵性能和控制能力。
3、船舶通过桥区水域,应严格遵守有关航行规定,严禁出现淌航、掉头、横越、违规追越、不按规定航路航行、超高航行、编解队、过驳、抛锚停泊、系缆等违法行为。
4、在水文、气象条件、桥区水域航道、航标等存在异常情况,影响船舶安全通过,以及出现本船操纵能力受限或航行设备故障、交通执法部门发布航行通(警)告禁止船舶通过桥梁等情形时,禁止船舶通过桥区水域。
5、2021年发布的《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划定全省干线航道桥区水域范围的通告》同步调整。
6、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扬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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