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海四号”平台海上钻井作业的通告--北海海航〔2020〕050号

来源:北海海事局 文号:北海海航〔2020〕050号 发布时间:2020-09-30 16:4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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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船舶:

   “南海四号”平台自2020年10月17日至2020年11月17日,在北部湾海域涠洲油田区域进行海上钻井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船舶

   “南海四号”平台。

   二、作业海域范围

   以WZ12-4-2井(20°48′21.39″N,108°50′57.54″E)为圆心,1海里为半径的圆形围闭水域。

   三、注意事项

   (一)活动单位应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警戒监护和秩序维护相关工作,密切关注气象海况,遇紧急情况及时启动水上救援应急预案,禁止恶劣天气下冒险作业。

   (二)施工钻井平台及守护船舶应按规定显示或悬挂相应号灯号型,保持AIS、VHF全天候开启和守听,加强瞭望,提前与过往船舶联系注意避让。

   (三)施工单位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及防污染措施,严禁施工船舶及人员向水体投弃船舶垃圾、排放船舶污染物及其他废弃物。

   (四)过往船舶应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服从北海VTS中心实施的交通管理,并听从现场监护人员指挥,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安全航速通过,并及时在相应海图上标示施工区域。

    (五)若活动延期或提前结束,将不作另行通告。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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