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地方海事局航行通告
2024年第003号
关于“五.一”节期间大宁河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各有船单位及船主、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确保“五.一”节期间大宁河旅游运输安全,决定于2024年5月1日0000时至2024年5月5日2400时对大宁河实行限制性通航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大宁河龙门大桥以上水域实施交通管制,任何货运船舶不得进入交通管制水域航行。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进出管制水域的船舶,必须报经我局批准同意。
三、航行于大宁河的船舶,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严格遵守航行秩序,严禁冒雾、冒险航行。
四、交通管制水域内所有船舶必须服从现场执法人员管控,严禁任何船舶夜航。
五、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重庆市巫山县地方海事局
2024年4月28日
提示
您即将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