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张华浜码头水域大件吊装超宽作业
沪航通〔2025〕0553号
作业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0日,白天作业。
作业地点:张华浜码头前沿水域范围内。
作业方式:起重船“向阳八号”顺靠张华浜码头货轮“TIAN LU(天禄)”轮外档进行码头装卸作业,将货物从码头车辆吊至货轮“TIAN LU(天禄)”轮;起重船“向阳八号”顺靠张华浜码头货轮“PRECIOUS OCEAN(贵洋)”轮外档进行码头装卸作业,将货物从码头车辆吊至货轮“PRECIOUS OCEAN(贵洋)”轮;起重船“向阳八号”顺靠张华浜码头货轮“AFAR STAR(远星)”轮外档进行码头装卸作业,将货物从码头车辆吊至货轮“AFAR STAR(远星)”轮;起重船“向阳八号”顺靠张华浜码头货轮“DAITOMO 7(大东元 7)”轮外档进行码头装卸作业,将货物从码头车辆吊至货轮“DAITOMO 7(大东元 7)”轮;起重船“向阳八号”顺靠张华浜码头货轮“ASIAN JOY(亚洲喜悦)”轮外档进行码头装卸作业,将货物从码头车辆吊至货轮“ASIAN JOY(亚洲喜悦)”轮。作业期间“向阳八号”与外轮前后系缆定位,无需抛锚。作业完毕,“向阳八号”立即撤离。
注意事项:
1.作业船舶应在显明易见处悬挂作业信号;
2.作业船舶应指派专人加强值班、了望和VHF06频道守听,随时采取安全措施和保持通信联络;
3.过往船舶从施工水域安全距离外缓速驶过;
4.如遇6级以上大风或视程小于500米,作业停止;
5.作业现场听从巡逻艇的交通指挥;
6.吊装作业时,无关船舶不得进入作业船舶艏艉各长30米、外舷宽20米范围内水域航行、停泊、作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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