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海事局关于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海工工程地质勘探的通告

来源:防城港海事局 文号:桂航通〔2024〕0587号 发布时间:2024-08-07 11: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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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广西白龙核电项目1、2号机组工程海工工程地质勘探作业,为保障船舶航行和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4年8月10日-2024年9月10日。

二、安全作业区

  以下四点坐标点顺序连线形成海域范围内:

A.21°29′34.31″N,108°14′14.81″E;

B.21°29′44.11″N,108°14′39.90″E;

C.21°30′19.75″N,108°14′25.39″E;

D.21°30′09.20″N,108°14′04.05″E。

三、作业内容

地质勘察。

四、作业船舶

“荟通288”“梅航8”。

五、注意事项

(一)作业单位在活动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并做好警戒监护措施,加强作业船舶管理,禁止无关船舶参与作业。

(二)作业船舶按规定显示作业信号,保持AIS、VHF全天候开启和守听并加强瞭望,做好与过往船舶的联系及避让。

(三)航经该附近水域船舶,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四)作业现场负责人:张冠绍 联系电话:13724825086

作业提前结束将不作另行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城港海事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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