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船舶、有关单位:
10月2日11时30分,汉江江汉桥流速达3.48米/秒,达到大洪峰。根据《汉江武汉段通航管理规定》《汉江高流速水上应急预案(试行)》,已启动汉江大洪峰急响应。根据应急响应,决定对汉江武汉段水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即时起至大洪峰结束(汉江江汉桥流速低于3.4米/秒)。
二、管制水域
汉江武汉段。
三、管制措施
禁止所有船舶(队)通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望各相关船舶、单位根据航行通告内容及时调整船舶运输计划,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并服从现场海巡艇指挥,以策安全。
(二)解禁船舶在开航前,应加强航道、水文、气象、地灾等信息的收集,全面掌握、评估拟经航段的通航条件,确保航行安全。
(三)管制结束后船舶应依序开航,与它船留足安全距离,服从当地水上交通管理机构指挥,严禁抢航。恢复通航后不另发通告,以航道部门流速信号标志为准。
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23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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