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长江口水文调查同步水文测验
沪航通〔2025〕0561号
作业日期:2025年7月3日至7月13日,日夜作业。小潮:7月3日12:00时至7月4日18:00时;中潮:7月7日04:00时至7月8日10:00时;大潮:7月10日05:00时至7月11日11:00时;其中新桥水道:大潮:7月12日10:00时至7月13日13:00时。
作业水域:南门港附近、南北港(崇明越江通道,崇明大桥上游2.5km,外高桥船厂~长兴岛振华港机)、南北槽(横沙文兴港~江亚沙,江亚沙~白龙港污水厂)共7个断面。
作业方式: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口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作业船“苏通交测02、苏通交测03、苏通测8、常丰交测8、苏通交测1、苏交测18、沪水测6(交通船)”在作业水域内进行同步水文测验,每次活动连续观测至少28小时,作业期间船舶在观测断面开展走航式观测(包括夜间),作业完毕后分别回靠横沙渔港、八滧港和浏河口水域。
注意事项:1.作业船按规定悬挂号灯号型,保持AIS正常开启。
2.作业船加强VHF06频道值守和动态通报,做好警戒,主动联络。
3.作业船作业时应主动错开通航船舶流高峰,横穿航道时应严格遵守避碰规则,加强瞭望,宽让其他船舶。
4.其他船舶航经活动水域附近时,谨慎驾驶,保持安全间距,注意避让。
5.长江上海段水域作业时,风力大于7级或能见度小于1000米时应停止作业。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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