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28日。
二、作业船舶
作业船舶:“勘探四号”轮、“勘探222”轮和“海洋石油676”轮。
三、作业内容
海上钻井作业。
四、作业范围
以18°27′2.026″N/111°14′37.966″E为中心,半径1海里的水域范围作为安全作业区域。
五、注意事项
(一)钻井平台按有关规定显示信号,夜间船体四周有信号灯闪烁,井架顶部有红色闪烁灯。
(二)作业船舶联系方式为VHF16/VHF8。
(三)过往船舶应加强瞭望,注意避让,避免穿越安全作业区,以策安全。
(四)如施工作业提前结束,将不再另行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澜海事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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