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航道与漕泾东航道支线航道水域勘探 - 沪航通〔2024〕0952号

来源:洋山港海事局 文号:沪航通〔2024〕0952号 发布时间:2024-11-29 16:0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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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航道与漕泾东航道支线航道水域勘探

沪航通〔2024〕0952号

 

作业日期: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20日,白天作业。

作业水域:金山航道与漕泾东航道支线航道 A、30°36′22.51″N/ 121°51′15.90″E; B、30°30′10.39″N/ 121°51′43.64″E; C、30°30′35.63″N/ 122°01′18.30″E; D、30°32′13.93″N/ 122°01′12.16″E; E、30°31′54.85″N/ 121°54′50.90″E; F、30°32′56.64″N/ 121°53′35.63″E; G、30°36′29.18″N/ 121°53′08.49″E七点依次连线范围内区域。

作业方式:作业船“大艅02、正北勘、舟辅工1”在作业水域内根据GPS定位抛锚,将船舶固定在钻探点,按照施工工艺进行地质钻探作业。锚缆长度根据水深和周边环境调整,前后约80米,左右约60米。本次勘探在作业水域内共计46个作业点,每个作业点作业用时约3小时。

安全作业区:作业期间,划定作业船中心为圆心,200米为半径范围内水域为安全作业区。无关船舶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航行、停泊、作业,本安全作业区使用期限截至本工程施工结束。

注意事项:1.作业船按规定悬挂号灯号型,锚缆入水方向显示明显标志,保持AIS正常开启。

2.作业船加强VHF14频道值守、瞭望和动态通报,主动与航经船舶联络,做好警戒。

3.船舶航经作业船舶时,谨慎驾驶,注意避让。

4.无关船舶不得进入施工作业水域航行、停泊、作业。

5.风力大于6级或能见度小于1000米时,应暂停作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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