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鄂黄冈工程1067”拖带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带时间
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3日。
二、拖带船队概况
被拖船:“鄂黄冈工程1067”轮,船长50.05米、船宽16.80米、型深2.20米,最大高度18米。
拖船:“鄂黄冈拖1067”轮。
拖带方式:“鄂黄冈拖1067”轮左舷绑于被拖船“鄂黄冈工程1067”轮右舷后部,采用旁拖的方式航行。
三、航经水域
武汉长江二桥下(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038公里处)至武汉白沙洲水道右汊水域(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11.22公里处)。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应严格遵守《长江干线安徽至四川段船舶航行规则》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
(三)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密切关注拖带船队动态,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
(四)拖带任务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武汉海事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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