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鑫福111”轮拖带作业航行通告

来源:泰州海事局 文号:泰航通〔2023〕0231号 发布时间:2023-12-04 15: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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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建造的“16000TEU”集装箱船“鑫福111”轮定于2023年12月5日0730时从泰兴扬子鑫福船厂码头拖带至太仓扬子三井船厂码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船:“16000TEU”集装箱船“鑫福111”轮,船长366米,型宽51米,型深30.2米,水面以上最大高度49.9米。

拖轮:苏海01、苏港拖5、镇港拖6001、澄港拖20、张港21、苏港拖1。

船队由1条主拖轮(苏海01)吊拖、4条绑拖拖轮和1艘尾拖拖轮组成,总长约706米,宽约72米,前吃水8.5米,后吃水8.5米。

二、拖航经过水域和时间

2023.12.5  07:30  从泰兴扬子鑫福船厂码头离泊;

2023.12.5  10:30  过江阴大桥;

2023.12.5  11:40  过51#浮(福中水道)

2023.12.5  13:15  过沪苏通大桥;

2023.12.5  13:30  过#32浮;

2023.12.5  14:15  过#27浮(龙爪岩);

2023.12.5  15:40  过苏通大桥;

2023.12.5  17:30  到太仓扬子三井船厂码头靠泊。

三、注意事项

1.拖带船队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及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及时向所经水域的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2.拖带船队按规定显示信号,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密切关注拖带船动态;

3.拖带船队在VHF规定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舶航行,以策安全;

4.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发布通告。

特此通告。

 

 

 

泰州海事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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