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 6月16日。
二、安全作业区:宁波象山港南岸,象山港公路大桥两侧,即以①-⑦点(CGCS2000坐标系)依次连线水域范围内:
① 29°37′10.3″N/121°48′19.6″E;
② 29°37′27.5″N/121°48′55.9″E;
③ 29°37′02.0″N/121°49′14.6″E;
④ 29°36′49.4″N/121°49′11.5″E;
⑤ 29°36′48.1″N/121°49′07.3″E;
⑥ 29°36′45.3″N/121°49′08.2″E;
⑦ 29°36′34.7″N/121°48′45.7″E。
三、作业方式:施工单位在上述水域进行桥梁建设施工作业,作业船舶:芜湖和平工08、好望达66、鑫顺918、水欣麒1、康鑫1、康鑫5、康鑫11、顺途888、新浩程驳178、富仕达7 ,另有甬洁7、甬洁8、同恒拖负责警戒和应急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提前与周边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及时发布施工动态,施工船舶在明显易见处日夜显示规定号灯号型,与周边桥梁、码头保持安全距离,锚缆入水处显示明显标志,保持VHF16频道守听。
2、及时收听气象及相关预警信息,遇大风等恶劣天气影响时,停止作业,船舶和人员及时撤离。
3、作业期间,航经及附近靠离泊船舶应加强了望,加强与施工船舶、警戒船舶联系,安全作业区外缓速通过。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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