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高等级航道2023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作业的航行通告

来源: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文号:金交航通〔2023〕8号 发布时间:2023-12-01 17:0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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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在兰江(金华段)女埠服务区至三江口、衢江(金华段)三江口至游埠船闸区域进行航道内航标维护作业,为确保过往船舶航行和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7时至下午17时。

二、施工水域

施工活动水域范围A、B、C、D点经纬度座标:

A:119°27′03.42″E,29°14′57″N

B:119°27′03.43″E,29°14′40″N

C:119°21′03″E,29°07′25.49″N

D:119°20′51.76″E,29°07′14.17″N

三、施工单位

浙江正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四、施工船舶

浙湖州浚622、浙兰自备0001。

五、施工内容

航道内航标维护。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等信号标志,在施工水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施工单位须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现场秩序,确保施工安全、有序。

(三)施工船舶应在核定的水域内施工,保持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状态。作业期间,严禁向水体排放泥浆、船舶污染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等污染物。

(四)作业期间,施工船舶应加强值守,注意了望,及时主动发布动态,提醒过往船舶注意避让。船舶严禁超载,选择合适时机横越航道,并主动避让顺航道行驶船舶。

(五)过往船舶通过施工水域时,应加强了望,减速慢行,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距离缓速通过。施工期间,经过施工水域附近航道时,严禁船舶追越、齐头并进。施工水域进行水上交通管制,禁止过往船舶驶入,过往或停泊。

(六)如遇洪水、台风、强对流、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施工船舶应采取有关安全预防措施,停止施工,并将施工船舶停至安全水域。

(七)施工结束,不再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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