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日间施工。
二、作业水域:天津港高沙岭港区渤海40路与长江道交叉口西南侧约300米,以下三点:A:38°54′06.30″N 117°47′05.94″E,B:38°53′03.41″N 117°46′36.62″E,C:38°52′40.49″N 117°47′49.89″E连线向海侧100米范围区域内。
三、作业船舶:万顺588轮、万顺388轮、灌河168轮,共计三艘船舶。
四、作业方式:由万顺588轮、万顺388轮、灌河168轮到作业区域抛石作业。
五、安全作业区:划定施工作业水域为安全作业区,在安全作业区内,无关船舶和海上设施不得进入。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须提前报告交管中心,并与安全作业区内施工船舶做好安全沟通。本安全作业区使用期限截至本工程施工结束。
六、注意事项:1、施工作业进行期间对施工水域进行交通管制;2、施工船舶按《1972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显示号灯号型;3、保持AIS开启并按要求保持相应VHF频道守听,服从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统一指挥;4、过往船舶航经施工水域附近时,应加强瞭望和联系,宽让作业船舶并缓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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