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船舶:
汛期来临,受各水库汛期调度运行的影响,我市相关库区库尾航道水深极不稳定,仅保持在Ⅲ级航道维护水深2.2米左右,鉴于近期辖区发生了多起因船舶超吃水配载导致的船舶搁浅事件,为了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秩序,预防船舶搁浅和堵航事故的发生,确保航道畅通及船舶航行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严禁船舶超吃水配载航行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航经石虎塘航电枢纽船闸、井冈山航电枢纽船闸的船舶,必须严格按照不超过航道维护水深2.2米来进行配载,未按要求配载的船舶不得申报过闸。
二、凡因船舶配载超过2.2米,造成船舶搁浅,引发航道损害、堵航事件的,由船舶自行承担责任,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依法从严处罚;对航道造成损害的,船方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各相关码头、采区对航经以上两个船闸的船舶进行装载时,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配载,防止船舶超吃水。
四、各船舶在过闸时须按要求控制船舶吃水,减速慢行,服从指挥,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以策安全。
五、本通告于2025年4月20日起生效至2025年6月30日止。
请各单位、船舶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共同维护同行秩序。
吉安市地方海事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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