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甘青宁新六省区签署船检合作备忘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文号:无 索引号:2023-78594 发布时间:2023-09-18 17: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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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筹指导下,继京津冀船舶检验区域合作成功后,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六省区船检机构代表在青海省西宁市签署《六省区船舶检验区域合作备忘录》(简称《备忘录》),标志着晋陕甘青宁新六省区船舶检验区域合作机制正式落地。

《备忘录》明确了船舶检验互认、共同助力水运绿色发展、联合推动船舶检验标准化、共同推动新技术应用、提升区域船舶检验质量、共享资源推进船检人才共育共用等6方面的区域协同合作内容,针对备忘录中确定的合作内容,研究制定了《六省区船舶检验区域合作工作计划》,以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工作落实。

部海事局响应区域协调发展国家战略,着力通过船检区域合作推动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天津海事局作为协调华北、西北十省船检机构的片区直属海事局,强化东部水网地区对西部非水网地区船检支持,协调十省船检主管部门和船检机构共同开展东西部区域合作携手船检高质量发展行动,《备忘录》签署的同时,还集体讨论通过了《天津海事局协调区域东西部区域合作携手船检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京津冀鲁地区船舶检验机构在管理、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对西部船检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助力西部船舶检验事业整体水平持续提升。

未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建设指导,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共促共赢的原则,持续推动各船舶检验区域合作走深走实,不断丰富船舶检验区域合作内涵,强化船舶检验服务社会供给,为服务船检高质量发展与交通强国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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