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昌江河(古城村以下)、乐安河(鸣山以 下)景德镇段实施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来源:江西省景德镇市地方海事局 文号:赣景交执法海通字【2024】002号 发布时间:2024-04-15 12:5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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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当前已进入汛期,为维护辖区通航水域通航秩序,保护桥梁等跨河建筑物安全,根据《信江恶劣天气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参考指南(试行)》相关要求,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昌江河(古城村以下)、乐安河(鸣山以下)景德镇段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水域及管制要求

昌江河(古城村以下)、乐安河(鸣山以下)景德镇段:严禁船长超过82米,船宽超过15米、载重吨超过2000吨的船舶进入。

二、其他要求

1、不受限制船舶进入管制水域前按规定报港,保持AIS处于开启状态,提前收集天气水文信息及途经桥梁通航净空高度信息,确保水线以上实际高度不超过跨河桥梁净空高度并留足富余高度。在经过桥区水域时,遵守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冒险通过桥区水域。

2、所在河段水文站(昌江渡峰坑站、乐安河虎山站)的流量达到3000m3/s以上,严禁相应河段的船舶夜航,严禁相应河段渡船航行;流量达到4000m3/s以上,严禁相应河段所有船舶航行;桥区水域流速超过3.5m/s时,不满足J级航段的船舶应停航。

3、气象部门预报或实际蒲氏风力达到5级及以上时,严禁渡船开航;气象部门预报或实际蒲氏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及半潜等“四超一潜”水上拖带船队及吊拖船队等应采取停航避风措施;气象部门预报或实际蒲氏风力达到7级及以上时,所有船舶应当停航并采取避风措施。

4、对岸岸线看不清或能见度不足1000米时,客渡船应当停航;能见度不足500米时,其他船舶应当停航。

5、气象部门预报或实际降雨量达到暴雨及以上级别时,客渡船应当停航;气象部门预报或实际降雨量达到大暴雨及以上级别时,所有船舶应当停航;

6、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管制水域的受限船舶,应向当地水路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7、违反本通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依法处理。

8、解除管制日期另行通知。

 

 

 

 

 

 

 

景德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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