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航通〔2025〕0077号
渤海北部锦州31-1气田开发项目助航标志场址调查施工作业
一、施工时间
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止。
二、施工单位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三、施工船舶
“海洋石油707”轮。
四、施工水域及安全作业区
A、40°06′08.41″N,121°02′59.81″E;
B、40°06′07.77″N,121°04′09.49″E;
C、40°05′28.85″N,121°04′08.88″E;
D、40°05′29.49″N,121°02′59.21″E,
以上四点连线范围。
五、注意事项
(一)施工船舶按有关规定显示号灯、号型。
(二)施工船舶指派专人负责值班了望,保持VHF69频道24小时值守,加强与过往船舶的联系。
(三)施工船舶应在核定的安全作业区内进行作业,并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其他无关船舶、海上设施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
(四)遇到恶劣天气及海况不满足施工条件时,施工船舶应立即停止施工,必要时到安全水域避风,并将动态及时报告营口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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