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江中洪峰期间汉江武汉段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的航行通告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海事局 文号:无 发布时间:2023-10-02 09:1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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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船舶、有关单位:

10月2日6时50分,汉江江汉桥流速达3.32米/秒,达到中洪峰。根据《汉江武汉段通航管理规定》《汉江高流速水上应急预案(试行)》,已启动汉江高流速Ⅱ级应急响应。根据应急响应,决定对汉江武汉段水域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即时起至中洪峰结束(汉江江汉桥流速低于3米/秒)。

二、管制水域

汉江武汉段。

三、管制措施

(一)禁止船队、轮渡、乡镇渡船、非机动船、渔船、危险品船航行;

(二)90KW以上机动船实行单向、定时通航:每天06:00—12:00上水船舶航行,13:00—19:00下水船舶航行,其他时间禁止所有船舶航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望各相关船舶、单位根据航行通告内容及时调整船舶运输计划,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并服从现场海巡艇指挥,以策安全。

(二)解禁船舶在开航前,应加强航道、水文、气象、地灾等信息的收集,全面掌握、评估拟经航段的通航条件,确保航行安全。

(三)管制结束后船舶应依序开航,与它船留足安全距离,服从当地水上交通管理机构指挥,严禁抢航。恢复通航后不另发通告,以航道部门流速信号标志为准。

 

 

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23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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