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局关于“水榕”轮拖带作业的航行警告

来源:武汉海事局 文号:汉航警〔2025〕0001号 发布时间:2025-01-12 13: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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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船舶

现将“水榕”轮拖带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拖航时间

2025年1月12日至17日。

二、拖航船队概况

被拖物:“水榕”轮,总长118米,型宽19.5米,型深10.5米,船舶离厂开航时艏/艉吃水3.6/4.7米,水面上最大高度25米。

拖船:“宁港23”轮。

拖带方式:“宁港23”轮在“水榕”轮右舷艉部编队,编队完成后船队总长118米,总宽29.5米,吃水4.7米,开航时水面以上最大高度25米。

三、航经水域

武汉武船集团阳逻双柳船厂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993公里)至泰州澄西装备(泰州)科技有限公司码头(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38公里)。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要严格遵守《长江下游分道航行规则》《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以及海事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航经水域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二)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过往船舶应加强了望,注意识别,密切关注拖带船队动态。

(三)拖带船队应按要求在相关频道值守并发布船舶动态,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谨慎会让,尽可能远离拖带船队航行。

(四)拖带作业结束后不再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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