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州23-2油田CEPA平台开发井钻探作业的通告-辽航通〔2025〕0086号

来源:盘锦海事局 文号:辽航通〔2025〕0086号 发布时间:2025-03-14 16:5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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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航通〔2025〕0086号

一、施工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11月30日止,昼夜施工。

二、施工单位: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三、施工船舶:"中油海20"钻井平台、"新润5"轮、"民龙6003"轮、"海洋石油615"轮、"海洋石油649"轮、"盛新发"轮、"民生001"轮、"铭远8"轮。

四、施工水域及安全作业区:以锦州23-2油田CEPA平台开发井(40°27′42.40″N,121°47′1.87″E)为中心,500米为半径的圆形水域。

五、注意事项:

(一)施工船舶按有关规定显示号灯、号型。

(二)施工船舶指派专人负责值班了望,保持甚高频24小时值守,加强与过往船舶的联系。

(三)施工船舶应在核定的安全作业区内进行作业,并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其他无关船舶、海上设施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

(四)遇到恶劣天气及海况不满足施工条件时,施工船舶应立即停止施工,必要时到安全水域避风,并将动态及时报告盘锦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盘锦海事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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